商標權可以繼承嗎?
商標權,就是注冊商標專用權。指商標注冊人在指定商標上獨占的排他的使用權。要取得注冊商標專用權,商標專用人須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(以下簡稱《商標法》)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》的有關規定,向商標局申請注冊。經過商標局的審查、核準后,商標申請人即獲得所申請注冊商標的專用權。
我國《商標法》規定,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,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;有效期滿可以續展,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;注冊商標專用權可以轉讓;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,許可他人使用其商標;商標專用權受到侵犯時,商標注冊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給予處理,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請求停止侵害,消除影響,賠償損失。
那么商標權是否可以繼承?
1、個體工商業者申請注冊的商標權,是一項財產權利。在商標有效期內,商標注冊人死亡的,其繼承人應及時申報商標局,更改商標注冊登記,變更注冊人名稱,成為新的注冊人,即繼承了商標權,同樣享有轉讓商標專用權,通過商標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并收取使用費的權利。在注冊商標專用權受到侵犯時,同樣可以請求侵權人停止侵害,賠償損失。繼承人在商標的有效期內繼承商標專用權,若注冊期滿,繼承人可以申請續展從而繼續享有專用權。若繼承人未申請續展的,則喪失注冊商標專用權。
2、企業、事業單位享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,因為不能作為某一個人的個人財產,故不能作為個人遺產被繼承,而只能轉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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